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汉口常码头杨华全住的地方。一间10平米的平房,两个木床,一台12寸的黑白电视机,再加上一个煤气炉子,就是杨华全在武汉的全部家当。
杨华全和记者说,这间房子是他租住的,他们一家三口就住在这里。自从他右眼看不见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找到事情做了,呆在家里一直到现在,而每月110块钱的租金只好全靠妻子。现在妻子在武汉一家餐馆做洗碗工,靠每个月450块钱来供养全家的生活。
杨华全说,他以前从事空调装修,后来经老乡介绍,到汉口一家公司搞装修。今年5月30日晚上,他在汉口一家写字楼搞装修,负责将房子内墙面和地板上的旧磁砖敲掉。杨华全用铁锤敲打地板砖时,飞溅的碎石打伤其右眼,随后其到医院治疗住院8天。
因为经费的原因,他提前回到家中。“我没那么多的钱了。”杨华全说,8天就花了8000多块钱,家里的亲戚都借遍了,再也借不到钱治病了。出院时医院检查的结果是:杨华全的右眼视力为0.1。
后来,杨华全找装修公司老板索赔,老板称公司已承包给别人做,“不关他们的事。”而杨华全再次找承包的包工头时,包工头也是一再推托。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杨华全当时的包工头王某,他称自己并没有和杨华全签订合同,杨华全出事与自己无关。而且事后自己也出了2000元钱用于赔偿。
打官司得花一笔不少的钱,每个月的房租都交不起,杨华全只好变卖家当,将唯一值钱的摩托车卖了2000块钱,用来找律师打官司。
今年6月初,杨华全就到汉口台北路的一家法律事务所,请了该事务所的一位董姓副主任。杨华全交了2000块钱,把病历和各种发票等证据收集齐,交给了董姓负责人。
“一等就是6个月。”杨华全说,他多次打电话给董主任,但对方要么称在出庭办案,要么以“马上就好了”再三推托。杨华全称,6个月来,董主任没有给他打过一个电话,并且当自己多次打电话给董主任时,对方都不接听。他无奈地说,“我花钱雇的律师为什么不理我呢?”
6个月来,杨华全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他本以为找个律师可以完全放心了,没想到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说法,他深表担心。
“无论结果怎么样,我都不在乎。”杨华全只希望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41岁对他来说还可以干一番事情,何况他家里上有父母下有儿女,都得靠他支撑。
杨华全长叹了一口气说,自己的右眼已经看不见了,找事情做都十分困难。前几天,他都一个建筑施工工地,因眼睛一见太阳光双眼就花,视线模糊不清,当时就被建筑施工工地的老板拒绝了。
“我真希望结果快点出来,讨回一个说法。”尽管进展缓慢,但杨华全对打赢这场官司满怀信心。
据了解,杨华全请的代理律师打算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来起诉装修公司、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的。4个被告中有房地产开发商、中介商、委托的装修公司和打着装修公司旗号的个体老板,其中有两个被告下落不明。但时至今日,案子还没有立案。
昨日下午,记者和该法律事务所董姓主任取得联系,他称自己近期工作有点忙,该案起诉的4个被告中还有两个被告没能找到,目前还在调查和核实公司的情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黄勇介绍,目前农民工维权难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取证难,因农民工在工作期间,未能按照法律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调查相关证据时会有困难。二是农民工维权要求赔偿的数额比较小,部分法律事务所不一定愿意代理,可能有时候代理案件的成本会比收取的费用高。三是农民工碰到一些强势的单位或部门时,打起官司起来也会遇到困难。
黄勇教授称,如果法律事务所再三推托,不积极履行义务的话,当事人杨华全可以向省司法厅律师公正管理处反映,这样会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该事务所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后,不主动采取一定的措施,等案件的诉讼时效过后,法律事务所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可以主张其赔偿损失。
黄勇还建议,杨华全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有相关律师会为农民工义务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