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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格尔(60322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5-01 20:36: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林格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菲林格尔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做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45.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对这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和中信证券于2017年6月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0,000,000元。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打理财产的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能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总裁和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决议及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觉得,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 (2)-(1)

  1、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厂房基建部分已组织验收,设备部分已基本购置。 目前,尚有部分设备仍处于紧张调试阶段,待所有设备调试成功且生产线稳定运行后,将启动验收工 作。按照相关合同进度,剩余部分合同金额尚未支付,未能达到预期进展。 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受制于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迟,相关软件及硬件设备暂时无法配置,致 使信息化项目同步延迟。

  详见专项报告“三、(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置换资金为1,991,689.45元。

  详见专项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元。

  详见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滚动管理235,000.00万元,理财产 品余额7,000.00万元,均为华瑞银行单位C类定期存款。公司已累计获得收益24,380,945.04元, 报告期获得利息收入2,597,583.32元。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厂房基建部分已组织验收,设备部分已基本购置。目前, 尚有部分设备仍处于紧张调试阶段,待所有设备调试成功且生产线稳定运行后,将启动验收工作。按 照相关合同进度,剩余部分合同金额尚未支付,未能达到预期进展。

  注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开工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拟竣工时间为2025年8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土建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目

  注2:本年度募集资金收到三号厂房总包方东奉集团有限公司退款金额5,264,285.65元。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